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报销费用发票开票信息(201911版)
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费用,应开具以律所名称为抬头的发票,并按制度提交给律所行政,开票信息可通过阅读本文后扫码取得:
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的,填写: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
通常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只需要提供前两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在日常准备哪个所为抬头的费用发票,请咨询行政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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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
31420000077003752F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万达广场9号楼408室
027-86738808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佳丽广场支行
17008801040012620
【咨询行政】电话:027-88043597
手机:15307163327 (微信、QQ、钉钉同号)
2
湖北言达(江汉)律师事务所
31420000MD01618211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耕辛里1栋2单元202号
027-86738809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佳丽广场支行
17008801040015870
【咨询行政】电话:027-88043597
手机:15307163327 (微信、QQ、钉钉同号)
3
湖北言达(硚口)律师事务所
31420000MD01918016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23号1号楼23层4号
027-83867769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佳丽广场支行
17008801040017090
【咨询行政】电话:027-83867769
手机:13517230316 (微信、QQ、钉钉同号)
4
用微信、支付宝扫描下面的二维码将上述信息直接存入“我的发票抬头”,用于微信、支付宝消费时直接开出发票或电子发票:
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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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言达(江汉)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码
支付宝扫码
湖北言达(硚口)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码
支付宝扫码
5使用指南
(以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微信为例,支付宝同理)
(1)用微信扫描码后,即可得到下图
(2)点击保存到微信-“我”
(3)购物后如何出示发票抬头
在微信中点击“我”,再点击“头像”,点击 在最下方“我的发票抬头”,即可找到开票信息。
(4)购物后如何自助开具电子发票
有些商场提供了自助开具电子发票的功能,可通过扫电子发票的开票码或关注该商场的小程序,点击“申请电子发票”,点击“单位”,点击“获取微信发票抬头”,调取并选择一发票抬头信息,将电子发票发送到自己的“电子邮箱”即可。
向行政提交电子发票时,可每季度汇总一次,打包发往行政的邮箱(无须打印)。
如下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