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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共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1)时间:2021年06月25日 点击:次
作者:沈峰 (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2021年5月27日 于武汉 说明:本文将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简称为言达,分为七个板块与大家交流: 一、引子 二、律所成本 三、盈亏平衡点 四、言达简介 五、创始人简介 六、特殊的普通合伙制 七、常见问题解答 01 引子 分析对方收购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类: (1)有案源但不是律师,想收购律所并获取实际控制权,实现案源变现。 (2)是律师且案源丰富,但执业年限不够,想收购律所加快发展。 (3)外地律所想在武汉开分所,想吸收合并律所使之成为武汉分所。 好奇之余,我也上网搜索到几条律所的转让信息,转让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类: 1.负责人忙于其他业务,无心打理。 2.负责人年龄大了,无人继承。 3.连年亏损,难以为继。 我这个人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律所能收购吗?收购成本是多少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了解到以下基本情况:
律所主要有普通合伙制律所和个人律所两种主流模式。 另有国资律所不在本文讨论范围,而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比较少见,也是言达想追求的方向,放在本文最后具体阐述。 其中,合伙制律所需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个人所的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个人所由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所则由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要收购一家个人所,需要说服一名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要收购一家合伙所,需要说服三名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置换出原有的律师,从而达成新的实际控制。 那么,在暂不探讨合法性的前提下,这个“说服费”的成本是多少呢?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己去评估、掂量了。 有人会问,既然条件都达成了,为什么不成立新所,而要去搞收购呢? 主要原因是律所参与招投标需要满足一定的执业年限(起点是五年,部分标书需要十年)以及案件办理业绩等等。因此,执业时间超过了五年的律所才具有一定“估值”。 而言达目前已执业接近8年,这也可能是我作为负责人频繁接到收购邀约的原因。 02 律所成本 以开个人所为例:
(1)十年寒窗本科毕业,再通过堪称第一国考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1~22岁。 (2)实习一年取得律师证。 (3)执业至少五年。 即开一家个人所,在极为顺利的情况下,律师的年龄通常为27~28岁。考虑到前期执业没有什么经验和案源,需要经历5~10年的磨砺,事实上律师开所通常在35岁左右。 同时段,律师正处结婚生子、成家立业的黄金时段,上有老、下有小。 由于成立了律所,在疲于办理案件、拓展客户的同时,还要分出一部分时间处理律所行政事务和行政机关的问责。 律师进入中年特别是开办律所者,身体透支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 因此,综合评估该年龄段律师的年薪标准20~35万/年,暂定兼职管理成本为12万/年。
个人律所如果仅仅只有自己一名律师,还可把公章背在包包里,但这样的“皮包所”往往不太正规,影响律所的长远发展。 但凡要增加律师,或者考虑到正式一点,就要设置一名行政。 律所行政不同于一般单位行政事情比较单一,律所行政往往要身兼多职,包括前台接待、印章管理、财务、归档、转所、律师及律所年检等等,一抹带十杂,看似简单,要想做好,却又十分不易。 因此,律所行政岗位是“钱少事多”的典型代表,流动性很强。 每更换一次行政,律所负责人就会头大很长时间。 因此,考虑到行政人员的稳定性需求,律所行政人员1人,薪金暂定7.5万/年。
考虑满足基本功能要求,须租赁100平米左右的办公空间,需要12万/年。
综上,投资一家律所,一年下来不吃不喝,约需要支付37万元,即使不考虑律师作为管理人员的成本12万元,也需要拿出25万元作为刚性支出。 如果不是律师自己投资律所,则成本费用=37万元+“说服费” 03 盈亏平衡点 那么,律所的盈亏平衡点怎么测算呢? 我暂未查到相关文章,先抛砖引玉拿一个算法供大家参考: 盈亏平衡点营业额*毛利率-刚性支出=0 大于0则为盈利,小于0则为亏损 即:盈亏平衡点营业额=刚性支出/毛利率 律所毛利率是多少呢? 刚刚开办的提成制律所的毛利率约为10%左右。即开票收费的10%左右才是律所可动用资金,毛利率定高了,对提成制律师的吸引力不高。 盈亏平衡点营业额=37/0.1=370万元 不考虑负责人管理成本,只考虑刚性支出,则:盈亏平衡点营业额=25/0.1=250万元 初步结论,拟成立律所的个人或团队,如果营业额不足以支撑盈亏平衡,则不建议自行开所。 此阶段,我邀请您先加入言达共建或者孵化一段时间。 04 言达简介 2015年5月7日,我邀请所里余飞、董云、杜国强三位律师一起将律所改制为普通合伙所。 2016年8月,中共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设立。支部成员推选我任言达第一届支部书记。 其后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实践: 2017年7月11日,湖北言达(江汉)律师事务所设立。 2018年6月28日,湖北言达(硚口)律师事务所设立。 2020年5月13日,湖北言达(汉阳)律师事务所设立。 2020年5月11日,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迁址至华银大厦1103室,办公面积增至160平米。 其间还参与注册了三家以“言达”命名的法律服务公司。 上述探索,有失败,也有成功,算是“屡败屡战”吧。 先说失败的: (1)言达江汉分所注销,原因是该所业务额没有达到盈亏平衡点。 (2)言达硚口分所注销,原因是派驻律师希望自行成立律所(目前按孵化办理)。 (3)参与注册的三家法律服务公司全部注销,原因是业务与律所同质,无存在的必要。 再说成功的: (1)从武昌区积玉桥到江汉区江汉路,又到武昌区华银大厦,言达至今7年有余,始终有一批铁粉律师不离不弃,而且人数连年增长。 (2)律所业务额连年增长,目前已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互联网+律所”的尝试取得一定经验,律所办公实现了网络化,律师获取办案所需的用印材料实现“网上审批+快递送达”。 (4)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受到律师的认可,特别是“言达五条”底限制度,在平抑投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已实现连续四年零投诉。 (5)律师常用文书模板几经修订、增补,在办理案件标准化进程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6)注册了“言达+LOGO+YANDA”商标并授权言达使用,为律所品牌化建设做好知识产权储备。 05 创始人简介 补充以下几点体会: (1)至目前为止,我还未在律所领取管理者工资。也就是说,我发起创立言达至今,因管理而产生的时间成本,都是没有领取报酬的。从最初的律所亏损经营到初步实现盈亏平衡,我收获的是快乐。 (2)上述这种状态在言达尝试引进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时将会有所改变,即由职业经理人参与管理,与绩效挂钩,而律师主要负责把案件办扎实。 (3)在近8年的律所管理探索实践中,我体会到律所是平台,而律师的流动性较大。即“铁打的律所,流水的律师”。 (4)律所平台的打造的确需要一批稳定的“铁粉律师”与律所共成长,从律所的机制上看,“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是目前的一个不错的选择。 (5)言达,要真正变为一个“铁打”的平台,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06 特殊的普通合伙制 改制目的: (1)新增联合发起合伙人,共谋言达发展大计。 合伙人的稳定性更强。如果能在言达目前四位合伙人的基础上吸纳20位合伙人成为新版言达联合发起人,言达的专业实力则必然大大增强。 (2)提高言达征信,树立言达品牌。 注册资金由5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可以有效提高律所征信,有利于言达参与重大法律服务项目的招投标。 (3)合伙人以出资份额为限,对律所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承担有限责任,提高律师参与合伙的积极性。 言达目前为普通合伙,所有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改为特殊普通合伙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主要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从而提高合伙意愿,既有利于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提升荣誉感、归属感及主人翁意识,同时有利于降低律所人才流失及律所经营风险,有利于律所做大、做强,朝着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附相关法条: 《律师法》 第十五条 第二款: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 第十条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五十三条 第二款 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律师事务所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律师事务所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关于“故意”和“重大过失”的认定,可由言达章程以及合伙协议加以明确。 为避免在今后认定过程中出现争议,言达律所在章程及合伙协议中明确: 律师执业活动的行为凡给律所带来的债务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其中:应当知道行为是过错行为的,如违反法律、法规及律所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判定为“故意”,其他行为判定为“重大过失”。 07 常见问题解答 (1)言达用印方便吗?
(2)言达哪些属于低风险业务?
(3)言达领取办案经费方便吗?
(4)预留在言达的风险金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5)言达管理费扣点高吗?
(6)我在原所是高级职称律师、合伙人,转入言达后怎么安排职务?
(7)我想注销律所参与言达的共建,有什么特殊待遇吗?
(8)我想先带一个团队在言达过渡,条件成熟后重新注册新所,言达会阻挠吗?
(9)加入言达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0)言达如何保持可持续发展?
有意向加入者,可联系言达。 邮箱: hbyanda@126.com 微信/手机: 作者:沈 峰 编辑:程 芳 核稿:沈哲宇 责编:沈 峰 投稿邮箱:hbyanda@126.com 小编手机☞15392895881(微信同号) 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官网 hbyanda.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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